close

自從銀行開始兼差,讓人厭煩的電話不斷,
早先日子是有是沒事就會有人打電話問你要不要貸款,
後來則是問你要不要保險,
現在更是煩人,問你要不要做投資型保險,

他們提出來最強而有力的部分就是,
民國98年起,境外所得要課稅,投資型保險可以合法避稅,

艾莉絲我,對於投資理財雖然不是真的很有概念,
但是基金和股票投資,雖然不多,但
多少還算有一些,
投資型保單這種東西,自然不免多留意,

上個月,某外商銀行業務積極電訪遊說,讓艾莉絲頗為心動,
差一點把錢丟進去,但是艾莉絲聞錢精明的娘突然對艾莉絲說,

投資就投資,保險就保險,投資型保單並不是很划算又很高明的做法,尤其妳已經有終身險。

這句話在第一時間並沒有讓我有太多的感覺,直到今天那個業務又打電話來,
她這次的遊說讓我頗不愉快,言下之意有一種把我娘當笨蛋的感覺,
於是我上網查了一下,看到境外所得課稅的一句重點,
按理來說,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完成立法之後,對於每一申報戶、中華民國境外所得超過100萬部分,從民國98年 (可再延一年從民國99年開始)起,要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。

沒錯!我的重點就是在那100萬,境外所得超過一百萬!你知道那是多少嗎?
一般來說,普通上班族一年所得都沒辦法超過百萬,換算投資金額要花費多少時間才會超過百萬我其實不清楚,
但是我知道就目前的情況而言,除非本身很會賺錢,
否則普通上班族投資的金額要能夠每年所得超過百萬,不然應該不是容易的事情,
這只是我今天聽了那個很不會說話的業務囉嗦後,上網查了簡單資料所得到的概念,
當然,我不認為那個業務騙人,只是業務語言裡面有一些引人跌入的陷阱和迷思是必然的,

當然,我絕對不是認為未來的某一天小老百姓長期投資下去,境外所得不會超過百萬,
但是課稅的問題,絕對不是現在說民國98年起要課稅,未來的政策和法令就會永遠比照這樣的模式下去,
斷頭的生意有人做,賠錢的生意沒人做,
如果真的要課稅,隨著時間累計,投資型保單也不可能一輩子像現在說的那樣吧!

每年超過百萬的境外所得,到底應該怎麼樣分析,我來得想一想,
現在我只是想提醒一些本身沒有賺什麼錢,想做一些簡單理財投資的小老百姓,不要被那些吵死人的業務三言兩語呼弄!
下決定前要仔細想一想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tranger 的頭像
    stranger

    戳破,眼角膜吧!

    stran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