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堂上有個典型的過動死小孩,據說是家境情況很好,是個台灣人但是在新加坡讀到七年級,不明原因回台,
沒學校念所以整天耗在英文班,其他家人幾乎都在新加坡,
英文底子比我還差,老是覺得自己的英文是對的,
每次都用"我都知道是錯的"文法和英文發音糾正老師,
當然打從他一開始出現,我就對他沒好感,
因為不確定他是不是過動兒(我會比較包容有病的人),
兩堂課下來我對他算是很忍耐(上課吵死人,不是提出奇怪的話題,就是老是問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,指定的題目不會就不做,很愛搶答別人的問題又一直在別人朗讀的時候插嘴,總之沒很禮貌),
終於在他故意大聲咀嚼曼陀珠的時候,我的耐性瞬間爆炸.....
我:吼~我快瘋掉了!
老師:怎麼了!
我:很像大陸人耶! (這次我還算是點到為止,同學們大笑)
.............過了十分鐘...............咂咂咂,咂咂咂(而且我的餘光瞄到是故意的)......
我:咳咳,我真的無法忍受這樣的行為。
小子:(故意再次發出聲音)
我:我覺得上課尊重老師和同學是基本的禮貌,吃東西發出聲音非常沒有禮貌,也很不尊重別人。
同學們和老師可能發現我目露兇光,殺氣騰騰,紛紛出來打圓場
老師:xxx你不可以在我的課吃東西了!
小子:為什麼不可以
同學們:你在新加坡不是不可以吃口香糖嗎?
小子:不行呀!會被警察抓。
老師:所以你回來洩恨式的吃呀!
同學們:那我們叫警察把你抓走好了。
小子:叫呀叫呀!
我:他吃的不是口香糖,是糖果。我個人覺得已經不是小朋友了,上課吃不吃東西並沒有人可以硬性規定,但是吃東西故意發出很大的聲音,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沒有文化和教養的行為,稍為尊重一下別人,也尊重一下自己。
小子:KY耶!(大家都知道他非常北宋。說完整個人就趴在桌上,此後幾乎沒有在課程需要以外的狀況下再開過口,一下課就跑了!)
課程結束後,同學媽媽叮嚀我,雖然有正義感但是要稍為委婉一點,不然她很擔心我。
老師問我,那去大陸和日本的時候怎麼辦。
我告訴他們,其實也不是不會委婉,那個孩子不是被寵壞就是太驕縱了,我有看狀況對他做適當的容忍。
大陸人我鄙夷他們,但也知道那是他們本身的文化素養不夠。不能怪他們,就算我再討厭四二六也知道他們很多人都在努力改進。日本人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,以"吃東西發出聲音"來表示食物的美味,跟那小子故意的行為是兩碼子的事。
在我看來,他最後會那麼生氣並不是因為他不懂他的行為,而是故意的行為被當面舉發,我並沒有把他當孩子看待,還當場點出"教養"、"文化"和"禮貌"問題,讓他面子上很掛不住。